、生化 需 氧量 (BOD)、干式氮吹儀化學需氧 量 (COD)、揮 發 酚 類、氰 化 物、大 腸 桿 菌、石油 類、重 金屬 等;在大氣環境中,常用的單項指標有氣 溫、顆粒 物、二氧 化硫、氮 氧化物、烴 類、一氧化碳等。 污染物濃度指標管理與排污收 費制 度相結 合,構成 了我 國城市 環境 管理 的 一個重要方面。這種管理方法對于控制環境污染和保護城市環境發揮了很大的 作用。但隨著技術進步和社會的發展,也暴露出許多問題,主要為: ① 此類管理以污染物的排放濃度為控制對象,只控制了 從污染源 排出的 污 染物濃度,而忽略了污染物的流量,因此 勢必 造成環 境中 污染 物總量 不斷 增加, 控制不住城市的環境質量。 ② 為滿足排放標準要求,各超標排污的單位或機構都會 去采取一 定的污 染 物控制措施。但在分散治理的情況下,其規模效益難以保證,故從宏觀上來看是 不可取的。 (2)污染物總量指標管理 污染物總量指標管理指對污染物的排放總量進行控制。所謂總量包括地區 484 第18章 城市環境管理與實踐 的、部門的、行業的以至企業的排污總量。具體做法首先是推行排污申報制度和 排污許可證制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管理是建立在環境容量這一概念基礎之 上的。 在實際管理工作中,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包括
如下內容: ① 排污申報:向環境中排 放污 染物質 的單 位,一律 要向 當地 環境 保護 部 門 提出排污申請。申請中應注明每個 排污 口排放 的污 染物、濃 度及削 減該 污染 物 排放的具體措施和完成年限。重點排放污染物的單位要按月填報排污月報。 ② 總量審核:總量審核首先由當地環保部門按照污染物 排放總量 控制的 要 求,核定排污大戶和各地區允許排放的污染物總量,然后由下一級政府的環保部 門核定轄區范圍內其他排污單位的允許排污量。 ③ 頒發排放許可證和臨時 排放許 可證:根 據地區 排 放總 量的 分配 方案,由 當地環保部門向排污單 位發 放排 放許 可 證,并 對排 污 單位 進 行 不定 期 的抽 查。 對排污量超過排放許可證規定指標的單位,予以罰款直至命令其停產。 綠色卡片 環境容量與排污總量管理 環境所能接受的污染物限量或忍 耐力極 限,一般 稱為環 境容 量,即單元 環境中某種污染物質的最大允許容納量。 一般來說,一個地區的某種污染 物的 排放源 不止 一個,因此 從排 污總量 管理的實施來說,關鍵在于排污總 量的 正確分 配和 合理調 配。比 如說,假定 某一地區的污染物 X的環境容量為 MX,排污總量 控制即 意味著該 地區的污 染物 X的排放總量 QX 應小于或等于 MX。如果該地區排
放污染物 X的污染 源有 n個,各污染源排放量分別為 QXi (i=1,2,…,n),則污染物 X的總量控 制應滿足下式: n i= 1 QXi ≤MX (i=1,2,…,n) (18 1) 若第 i個污染源治理前后 的排 放 量分 別為 QXi0 和 QXi1 ,則第 i個污 染源 的消減量為 ΔQXi =QXi0 QXi1 。如 果第 i個污染源 的治理 費用為 CXi ,則該地 區優化的費用目標函數應為: minFX = n i=1 CXi (18 2) CX i 和 QX i 之間的關系常稱 為費用 函數,一 般是非 線性 函數,因 此以 總費 用作為目標函數的規 劃是 非線 性 規劃。 當污 染 物 的種 類 多,污 染物 來 源復 雜時,試圖通過非線性規劃問題求得排污總量的分配方案是比較困難的。 18.5 城市環境管理的途徑與方法 485 18.5.2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環境管理戰略。所謂城市環 境綜合整治,就是從最大限度地發揮 城市整 體功 能出 發,運用綜 合的 對策、措 施 來整治、保護和塑造城市環境,以協 調經 濟建設、城鄉建 設和 環境建 設之 間的 關 系(葉文虎,2000)。 (1)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原則 作為人類的社會行為,城市環境 綜合整 治的 工作 原則是 經濟、社 會、環境 三 大子系統的協同,不同部門、行業之間的利益協調,各類生產、生活全過程的環境 審計,各單位之間雙贏幾大原則。 (2)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主要工作內容 ① 確定綜合整治目標: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任務是發 動各方面,各部 門,各 行業圍繞同一個綜合整治目標,調整 自己 的行 為。因此 必須 首先確 定綜 合整 治 目標,并把它分解為若干個分目標,建立起相應的指標體系。 ② 正確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將 其合理 分解 為綜合 整 治任 務,具體 落實 到 不 同部門直至單位,建立起城市污染防治系統。